朗读
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委党委会审议等环节,拟确定以下案例作为我市首批市级医疗服务品牌优秀案例,现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在公示期限内,对以下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9368。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例名称 |
1 |
宁波市第六医院 |
牵手工程 |
2 |
海曙区第二医院 |
医路曙光·高山关爱——高山巡回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
3 |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
安心妈妈 |
4 |
宁波市康宁医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weishengjishengwei/20211224/43072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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