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五一”节将至,为严防农业(渔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农业(渔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根据省、市有关“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五一”期间,正是农忙时节,也是农业(渔业)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清醒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金华武义“4.17”火灾事故、北京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农业(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市)农业(渔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亲力亲为研究部署和检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研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举措。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没有漏洞。
二、紧盯抓牢重点,深化安全生产防控
各地要根据“五一”节日和农忙时节特点,聚焦重点,抓好对节日期间安全风险的系统分析研判,除共性安全风险外,要针对区域农业(渔业)生产领域的特点研判个性化重点安全风险,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渔业、农机、农家乐、农村沼气等重点,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真正做到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
(一)渔业安全方面。一是要加强伏季休渔前的渔船安全管理,盯牢海上渔船船位监控,聚焦渔船防碰撞、编组作业、值班瞭望、巡舱检查、船员穿着救生衣、北斗非正常下线核查、穿越商船习惯航路的渔船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提醒海上渔船,防范商渔船碰撞、风灾、触礁、火灾等事故发生。二是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逐船排查渔船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长期在外作业的渔船,以及海上休闲渔业垂钓船,集中消除渔船安全风险隐患,做实做细渔船渔港安全源头治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伏季休渔。“五一”期间,要按照省、市伏季休渔管理要求,强化渔船船籍港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渔船回所属船籍港休渔制度,加强对伏休期间专项特许捕捞渔船的安全监管,确保专项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作业”。
(二)农机安全方面。开展农机事故预防整治,狠抓源头监管,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作业、无证驾驶等涉牌涉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机安全设施不全、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操作等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加强农机作业指导,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到重点危险机具必查、重点设施装备必查、库房安全必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农家乐安全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开展对休闲农家乐和设施农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电力、消防、危险防护等安全设施建设情况。要指导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加强对设施大棚、农业棚舍等农业设施和休闲农业旅游观光点的安全指导。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开展联合检查,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发现问题督促农家乐主开展隐患整改,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举措,切实消除隐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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