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审计报告》(甬审农报〔2022〕14号)中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整改结果报告公示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问题
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的问题,主要是2021年现代种业发展新的政策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出台,无法具体细化。为此,2022年由我局代拟,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宁波市高水平推进种业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甬政办发〔2022〕6号),根据行动方案9月初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宁波市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种业新品种培育、种业人才引进、种业企业扶优扶强、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等5个方面,扶持对象面向全市各区(县、市)。并加快出台种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通知,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的选育,扶优扶强,提升我市种业发展水平。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资金未安排市本级资金,在编制2023年预算“一上”时,我们已注重将现代种业发展等市本级项目资金精准测算,预算“二上”编制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
二、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问题
我局属于公用经费标准化改革单位,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单项定额标准(人均会议费3200元、培训费2900元)和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以及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公用经费预算。对于公务接待费,根据部门控制数和往年度实际使用情况,结合拟计划新增支出,合理统筹编制局本级和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同时,强化季度分析,实施进度通报督导,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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