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2022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制定了《2022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2022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聚焦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紧紧围绕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为实现今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有效助力乡村共同富裕先行和市域农业现代化先行。
一、立足重点领域,拓展主动公开
(一)聚焦稳进提质信息公开。加强稳进提质系列政策的集成发布、权威解读,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实时发布保基本民生稳定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保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市场主体,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等主要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相关政策信息和解读。(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牵头,局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政策直达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浙里办”等数字化应用,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实现直达快享、一站办理。印发面向特定领域、特定群体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政策性文件,鼓励开展精准推送,强化推送效果分析研判,提升政策推送的精准度和点击率。(局办公室牵头,局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信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及时公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处理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信息。(局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牵头,局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根据支农资金下达和实施进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按规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信息。及时公开我局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报表。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局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牵头)
(五)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农业农村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监管信息“五公开”,重点公开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事故情况等。(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牵头)
二、紧扣重大政策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六)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法律依据等内容,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局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牵头)
2.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情况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部门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集中展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局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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