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为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1〕6号)、《宁波市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2020-2022)》(甬农发〔2020〕158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绿色水产养殖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2年,结合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尾水治理、配合饲料替代杂鱼等五大行动选定15个用药减量养殖示范点,通过推广使用优质苗种、精准用药等技术措施,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10%以上,并完成实施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任务,在全市形成一批可复制、操作性强的用药减量化技术模式。
二、工作要求
各用药减量示范点在做好2022年度台账记录同时,整理好2019-2021年台账资料,落实好渔药使用相关规章制度与要求以及做好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宣传到户与上墙工作;养殖生产所使用药物应具有相应的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违禁药等。通过推广使用优质苗种、加强病害测报分析和预警预报、依法精准用药、推广生态养殖、加强日常管理等手段实现用药减量的目标。
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根据示范点台账记录,完成2019-2022年用药减量示范点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对用药减量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撰写1个典型案例,包括示范点基本情况、用药减量技术要点、用药前后情况对比、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附典型图片3~5张。
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根据主养品种,选取大(100亩及以上)、中(30-100亩)、小(30亩及以下)三种不同规模的养殖企业或个人养殖户填写问卷,要求同一品种同一规模至少选取2个点,每个品种调查10个点。再将调查数据加权平均后,推算出全区县(市)区域内的相同养殖品种和养殖规模的总体数据及当地亩均用药量,完成附件2、3。调查选点应能综合反映当地水产养殖特点、用药使用特点和水平差异。
三、进度安排
(一)2022年度工作进度安排
1.7月底前,开展中期检查,主要针对用药台账及工作措施进行检查。
2.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工作,提交用药减量相关材料。
(二)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核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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