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政府《重大招商项目市级推进工作机制方案》(甬政办发〔2018〕142号)和《宁波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农业农村重点招商项目工作机制,夯实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基础,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推动扩大有效投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是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有力抓手,是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法宝,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重要基础。各区县(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动和落实。
二、明确项目范围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聚焦“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以各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都市农业公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美丽乡村等为主平台,突出“农业双强”、绿色发展、链条延伸、功能拓展,精心谋划一批顾全局、管长远、见实效的农业农村招商项目。项目总投资或增资1000万元(外资100万美元)以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如城市综合体、商业办公、住宅开发等)。
三、科学谋划布局
各区县(市)要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准确定位,合理规划,精心布局,高质量谋划一批农业农村招商项目。报送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符合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方向,重点编报乡村产业、科技驱动、机器换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技改创新、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农旅融合、乡村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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