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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甬农电〔20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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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全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现就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充分认清镇海已经出现疫情的严重性、复杂性,严格按照落实“四方责任”的要求,抓细抓实农村地区各项防疫措施,做到全流程、全链条、全人群、无死角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以最快的措施、最严最硬的担当,坚决打好阻击战,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二、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突出城郊接合部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区域,在登记摸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来甬返甬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同时排查镇海旅居史人员,坚决防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脱管漏管。强化外来流动人口报告,加强巡查、核查,做好信息上报等动态管理。协助做好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实现农村重点人员追踪无一遗漏、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落地管控应管尽管。

三、强化落实重点场所管控。根据当前防控需要,坚持管好“小门”,严格落实对农贸市场、农村商场超市、农村集市、乡村诊所、文化礼堂、公厕、棋牌室、麻将馆等重点场所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措施,确保场所管控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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