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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经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第二批次申报主体进行评价,共72家主体评价等级为B、C级,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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