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试行)》(甬农发〔2021〕134号)精神,现就202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及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2021年农业全产业链强链补链实施方案》的申报条件,主导产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县域范围内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亿元(山区2000万元,即该产业在县域范围内产值达到2000万元,且申报的联合体中50%以上的联合体成员注册所在地或主要基地位于四明山区域范围),并要求是具体的品种类别。牵头主体要求为市级农业经营主体或相关产业联盟、协会组织、村经济合作社,牵头主体总数不超过3家,有5家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上下游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协会等其他成员参与。联合体内农业经营主体保持独立经营者地位,实行产加销紧密型一体化经营。联合体成员30%农产品原料由联合体内部成员单位加工或销售。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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