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28号)要求,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我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现将《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局相关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马士雷,电话:0574-89385720;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种质种苗科黄琳,电话:0574-87354185。
136关于印发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docx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组织实施好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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