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试行) 甬农发〔2021〕134号
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甬党发〔2021〕29号)和《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党发〔2020〕13号),严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最终推动共同富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以“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健康养生、田园美丽、产业融合”为抓手,以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共同富裕为导向,以“三产三生”融合为路径,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着力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创新链、完善服务链,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建设新时代“都市乡村、田园城市”,打造绿色都市农业强市2.0版,更好发挥农业基本盘和“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我市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围绕“平台提档、强链补链、数字赋能、品牌培育”,深入实施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结合国土空间整治,形成“一县一平台、一镇一园区、一村一基地”的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累计创建4个规划布局美、产业融合深、产业链条长、功能拓展广的未来示范农业园区和6个以农业主导产业为基础的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城乡融合、产村融合、引领农业现代化的都市农业公园等10个现代化乡村产业发展大平台,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技改示范项目100个,打造市级农业产业化共富联合体100个,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园区10个,培育宁波市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1个。全市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全面提高,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体系更加完善,乡村产业链条延伸拓展衔接紧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市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平台提档升级。余姚、慈溪、宁海、象山4个县市以现有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基础,突出增产保供和带动农民增收,以科技开发、示范推广、辐射带动为主线,拉高建设标准,提升平台能级,拓展农业全产业链,提高劳动生产率,打造兼具生产、加工、经营、观光、体验、康养等生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未来示范农业园区,争取再有1-2个升级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6个区重点在城乡结合部、“两路两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粮功区、蔬功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区域,通过国土空间整治,集中连片开展都市农业公园建设,提升田园美景、地貌美景、水系美景和社区美景,展示传统和现代农耕文化,打造特色饮食文化、生产习俗、生活习惯、节令节庆、民间工艺、建筑人居,有效传承乡村历史遗产,优化生态环境,培育涵盖乡村景观、郊野田园、农耕文化、农业生产的都市农业公园,实现都市田园化、田园都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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