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海区、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共厕所(下称农村公厕)提档升级,根据《宁波市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今年度新(改)建的农村公厕开展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农村公厕改造以“科学布局,使用便利化;因地制宜,要素特色化;以人为本,服务人性化;数字引领,应用智慧化;注重长效,管理规范化”为原则,坚持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维、优化服务,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二、评估对象
2021年度上报的1131座新(改)建农村公厕。其中,镇海区16座、奉化区248座、余姚市150座、慈溪市390座、宁海县260座、象山县67座。
三、评估方式及时间
农村公厕改造评估以属地管理为主,县级或乡镇(街道)实施评估。评估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先由施工单位或村级组织初评,形成初评报告,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根据初评报告和现场实际,讨论决定组织本级终评或报县级组织终评。乡镇(街道)或县级组织终评后,及时将《农村公厕改造评估证书》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其他资料由各地自行保存。初评时间应在9月底前完成,终评时间应在10月下旬前完成。
四、评估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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