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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2021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部门,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34号),现将《2021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市乘势而上开启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六化”行动工作,即行政决策透明化、发布解读一体化、政务服务精细化、公开载体立体化、热点回应常态化、申请处理规范化。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制度供给、政策供给、要素供给,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着力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主动公开

(一)围绕农业农村系统重点领域推进公开。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稳产保供,农村疫情防控保障,压紧压实“米袋子”责任制,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完善落实耕地保护机制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实时更新本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推送到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特别是政策制作过程决策中征求意见,吸取采纳等决策过程的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帮助农村村组织、农业主体和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政策,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全面助推“五公开”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农业农村规划实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针对“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的发布实施,及时做好发布和解读工作,向门户网站和农业农村“双微”推送解读信息,开设专栏展示农业农村的发展前景和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的实施情况。围绕“农村美、农业兴、农民富”和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主线,深入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和“13511”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实施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惠农政策及解读信息,持续加大政策和涉农资金项目实施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扩大本部门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全面公开财政对保供增产的支持力度等支出情况,主要是粮食、生猪、水果、蔬菜、水产品等。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及时编发相关规划、部审批立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南、立项文件及评审、管理、评估、考核及资金下达、实施进度等信息。还有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涉及“小项目、小工程、小采购”的非招标采购事项情况。(责任部门: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办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综合办事事项清单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各处、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人民至上、实事求是、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加强农村新冠疫情防控的信息公开。落实对农村人员的疫苗接种、农村健康知识普及落实各项防疫工作的信息公开引导。(责任单位:市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五)推进三大攻坚战行动政务公开。着力围绕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牧场、生态渔场、平安农业等示范创建,在政策举措、项目扶持、绩效评估、工作推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突出加大生态循环农业及农业绿色发展七大行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及绿色生态技术推广应用,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和农村公厕改造等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科技教育处、社会事业促进处)

(六)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改革行动的政务公开。围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数字化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等农业农村重大改革行动,做好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制度、实施推进情况等信息公开,公开中标明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促进政策推进中的公开透明。重点公开创新治理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情况。(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农村经济合作处)

(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政务公开。重点围绕稳粮强经战略,发展渔业、粮油、生猪、林特等产业,培育乡村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处室:乡村产业与涉外信息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

(八)探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逐步加大农产品检测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对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的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监管公信力和透明度的覆盖面。(责任处室:农产品质量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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