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垃圾资源化处理,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星级培育评定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星级培育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达标规范运行,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加快推进资源化站点有序更新,促进站点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垃圾产出物或有机肥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满足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提升我市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站点管理与运行维护水平,确保资源化处理设施及站点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运行。
二、评定标准
建成运行满一年,有完备的竣工验收报告,设备有三包售后服务承诺,设施用地手续齐全的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站点均可参加星级评定。星级评定内容按照组织建设、站房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资源利用等5大项24小项开展评估,共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等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见《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星级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星级评定采取优中选优的方法,综合评价确定星级站点。2021年三星级、四星级站点总数量分别不超过创建总数的 30%、15%。对三星级及以上站点,严格控制评定比例。
评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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