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农发〔2009〕130号)要求,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检查评审,拟新增宁波市海曙语欣果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0年度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实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184260; 传 真:89292116
附件:拟新增2020年度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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