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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宁波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8年宁波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宁波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将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把牢“双安双创”主线,强化党政同责、依法行政与科学监管,深化改革创新、产业提升与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统筹谋划,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积极谋划实施全市食品安全规划纲要。突出问题导向,谋划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我市食品安全规划的具体内涵和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宁波市食品安全规划纲要2035》。

(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继续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围绕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目标,把牢坚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老百姓食品安全满意度“两个关键”,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强化规范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推动奉化区、余姚市、宁海县、象山县创建第二批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三)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加强创建指导,提炼创建经验,培育创建典型,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推动象山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支持鄞州区和北仑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

二、推进综合治理,着力破解监管热点难点问题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管,集中治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加大农村集市庙会的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行为。推进农村家宴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家宴厨师培训,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350家。

(二)加强“三小一摊”管理。持续推进“三小一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法合规经营。贯彻实施《浙江省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制定出台《2018年宁波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70家。探索培育打造传统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园区建设。

(三)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酒类、农村食品、校园及周边、进口食品、网络食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和甬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消除一批行业“潜规则”,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深化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交易环境。

(四)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农业、海洋与渔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案情通报制度,畅通案件查处和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加大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追究责任到人,杜绝以罚代刑,形成强大威慑力。

三、强化全程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0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力争食用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全面开展合格证管理。

(二)加强初级水产品源头监管。深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场)、标准化示范区以及质量安全示范场创建工作,规模以上主体实施合格证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渔业品牌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实施检查和执法联动,扎实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推进涉渔乡镇水产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三)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深化“双随机体系检查”,鼓励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交叉检查。深入实施“三查三化”(体系检查社会化、飞行检查随机化、日常检查专业化)监督检查,开展重点地产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切实消除突出风险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底,力争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达到“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40家。开展食品流通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评定,及时筛查风险、整改问题。

(四)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实施《宁波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打造“阳光厨房”智慧餐饮升级版,推行餐饮4D管理法等先进管理模式。推进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电子溯源体系建设,完善餐饮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推广应用餐饮监管信息二维码公示。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行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到2018年底,市县两级主城区80%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五)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加强对进出口食品品名、规格等申报管理,对存在涉嫌伪报的要及时查验。对查获假冒伪劣及走私食品的,要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四、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优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统筹区域、部门之间的计划安排、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结果共用,实现检验、监测与执法监管的联动衔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监管的精确化、科学化水平。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自检自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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