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2020年宁波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和《2020年宁波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宁波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的关键之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国务院文件落实落地落细为主线,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机械化支撑。2020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一、明确导向,精准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一)合理调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根据农业农村部意见,结合我市农机存量变化和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修订并完善我市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优先保证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扩展生猪等主要畜禽养殖所需机具,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继续对我市粮食生产重点机械实施市级累加补贴,开展标准化设施大棚建设等中央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补贴工作,有效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普惠性。计划新增各类机具2500台套以上。
(二)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购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评。严格执行农财两部相关规定,加强违规风险较高补贴机具的跟踪评估,完善机具核验的防范措施。实行补贴信息全程全面公开,实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确保受益对象公示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公开。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功能,提高补贴机具投档、补贴申领办理便利化水平。
二、积极引导,不断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
(三)高质量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2020年围绕保数量、提质量、挖能量的目标,计划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1个,加快高效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全市创建率达到80%,并在此基础上,宁波市争创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积极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组织论证发布一批作物品种、种植制度、经营规模、装备技术等要素集成配套的区域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四)大力实施“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由水稻向其他主导产业拓展,创建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3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8个。着力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结合各区县(市)优势农作物区域布局,开展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开展食用菌、油菜、叶菜、梨等全程机械化项目建设。
三、精心培育,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积极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抓好以股份制农机作业公司、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强化服务组织功能培育,不断推动我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加快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互联网+农机服务”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的调研探索,积极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对原有的作业公司、区域中心、市级示范社进行提档升级,2020年拟新建1家农机作业公司、3家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9个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并对9家农机合作社进行功能培育。积极开展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力争新创建5家省级示范农机专业社。
(六)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充分发挥农机服务在春耕、“双夏”、“秋收冬种”等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抢前抓早,确保农业生产有序推进。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引导,促进机具、机手合理有序流动。做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高质量、高效率进行。及时发送气象灾害等信息,抓好农机化生产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引导各地组建农机专家服务队,做好农忙时节技术指导及农闲时节机具维修养护等各项技术服务。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物资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发文并下拨农机“三优一免”农用柴油指标,保证我市农机化生产作业的有序进行。
四、补齐短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化
(七)开展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优化补贴产品范围和结构,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导性。重点对特色产业设施装备进行补贴,强化特色产业新机具试验与示范,提升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油菜、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机械配套水平。强化农机与农艺、牧艺融合,加强与农技、加工、植保、种子、畜牧、渔业等部门联系和沟通,统筹协调解决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品种、种植模式、养殖模式、初加工方式等宜机化,促进品种、栽培(养殖)、装备集成配套,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协调推进,新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4个。
(八)抓好农机科技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和农机科技示范项目,强化对特色产业机械化关键环节新机械、新技术研究、攻关、试验和示范,2020年重点实施梨园水平棚架机械化栽培技术、有机抹茶加工关键环节机械化研究、田间遥控运秧植保一体机研发、种植园智能化监测控制系统推广运用、猪场和种鹅养殖场除臭设备引进示范等项目。积极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寻找“互联网+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推动农机化薄弱环节和技术创新示范推广。
五、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九)实施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出台《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对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的宣传和有关工作的落实,确保2020年完成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1300台。
(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以贯彻实施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契机,大力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各地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作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对象(外省籍拖拉机)上路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十一)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抓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全覆盖。2020年计划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十二)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提前报废更新,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报废补偿工作,及时将资金补偿到位,严格规范拖拉机报废回收拆解管理,坚决杜绝报废拖拉机继续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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