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部门,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26号),经同意,现将《2020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下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2020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力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主动公开
(一)围绕农业农村系统新冠疫情防控推进公开。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产保供以及“菜篮子”“米袋子”供给保障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汇编印发等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帮助农村村组织、农业主体和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政策,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全面助推“五公开”促进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农村美、农业兴、农民富”和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主线,高质量推进我市4566乡村产业振兴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13511”工程等实施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惠农政策及解读信息,持续加大政策和涉农资金项目实施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三大攻坚战行动政务公开。着力围绕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牧场、生态渔场、平安农业等示范创建,在政策举措、项目扶持、绩效评估、工作推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突出加大生态循环农业及农业绿色发展七大行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及绿色生态技术推广应用,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户厕改造等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区域帮扶和农村低收入农户帮扶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检查指导、资金补贴等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促进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方便群众查询、知情。(责任处室:科技教育处、社会事业促进处、乡村产业与涉外信息处,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改革行动的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多跑一次”等农业农村重大改革行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制度、实施推进情况等,标明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促进政策推进中的公开透明。重点公开创新治理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清理情况。(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农村经济合作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五)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政务公开。重点围绕稳粮强经战略,发展渔业、粮油、生猪、林特等产业,培育乡村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处室:乡村产业与涉外信息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业管理、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探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逐步加大检测结果的信息公开,重点对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的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政府监管公信力和透明度的覆盖面。(责任处室:农产品质量监督处、有关处室)
(七)围绕农渔业安全生产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把农村安全防控、渔业、农能、农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以及防台防汛等作为政务公开重要方面,及时发布预警和安全监管信息,适时公开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业安全监管、执法监管等信息,利用开设的网站专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农渔业执法监管和处罚信息、预警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公开力度,继续加大农机、农业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情况和平安创建的公开力度。(责任处室: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农业综合执法队、渔业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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