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国家高新区农村社会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级成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奖实施细则》(甬农科教办〔2017〕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由市农科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含)以上农业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并完成计划(合同)规定各项指标及自行组织实施的农业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两年以上,且在2018、2019年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评审或验收,未获市级以上奖励;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成果归属明确无争议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推荐书、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自主设计的项目除外)、项目鉴定(评审)或验收证书原件、工作及技术总结、应用及效益证明原件、主要完成人情况及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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