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甬农发〔2020〕36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管理中心、大榭开发区社管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渔业无线电使用管理,保障渔船生产作业和航行安全,有效防范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了《宁波市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6日
宁波市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规范渔业无线电管理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技防能力的关键抓手,对及时水上事故和险情救助、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解决当前渔业无线电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9〕4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全面核查辖区在册渔船AIS设备、应急示位标的九位码,北斗终端的ID号,渔船网位仪编号现状及使用量,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不按规范使用、擅自变更九位码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渔船合法合规使用九位码和北斗ID号,做到“一船一码一设备”(一艘船上只使用一个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九位码和北斗ID号),杜绝“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情况出现。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0年3月20日-3月27日)
1.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海洋渔船的九位码、北斗ID号、渔船网位仪编号现状及使用量,及其所对应的渔船进行摸底统计和汇总,填写《渔船船载无线电设备情况汇总表》(附表1),整理出“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清单,填写《渔船网位仪使用情况统计表》(附表2)。
2.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设备生产企业对辖区内维修服务站点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包括维修服务站点名称、地址和服务范围,填写《渔业无线电设备维修服务站点情况汇总表》(附表3)。
附表1、附表3两张表格和“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清单请于3月27日前提交,附表2表格请于4月15日前提交,由市海洋与信息监测中心负责梳理和汇总。
(二)全面整治(2020年4月1日-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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