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局 ,有关功能区 皇甫伟国
急 甬农电〔2020〕4号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市大量渔船将陆续回港停泊,部分渔船春节期间继续在海上生产,为确保渔船及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让渔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本着对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摸清春节期间辖区内各类渔船生产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健全落实渔船监护人和定人联船制度,切实压实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渔业基层管理组织协管责任和渔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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