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标准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95号)精神,在农业企业自愿申报和各区县(市)推荐的基础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评审、验收和公示,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宁波宁兴涌优饲料有限公司等16家农业企业为2018年新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更多更强的领军型农业企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农村产业兴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市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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