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1日进行新旧金税三期系统切换,实现原国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同时完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第二阶段上线。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涉税业务。但下列业务仍可以正常办理: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二)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三)纳税人端安装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和网络发票系统;
(四)涉税咨询业务。
另外,因年终关账需要,2018年12月20日17时起暂停办理TIPS缴款退库业务,12月24日16时起暂停办理所有现金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月1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义务人端、手机端、网页端和电子税务局对外开放。
2019年1月2日全市办税服务厅对外开放,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三、注意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税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uiwuju/20181214/21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