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三支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广告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激发广告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形成广告业人才在“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中大显身手、奋发进取、竞相奔腾的良好氛围,持续提升我市广告创意水平,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市第二届“金茶花”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告创意在塑造品牌形象、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风尚的促进作用,紧密结合“在宁波”系列品牌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创意有‘宁’ 丝路扬‘波’”创作主题,围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持续释放改革开放新活力,创作一批唱响时代旋律、悦享美好生活,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广告作品,积极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色。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市广告传媒协会、宁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承办。活动专门设立审核专家组及其办公室,审核专家组由来自文创、广告行业组织、高等院校、市场监管系统的专家学者或行业内专业人士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
三、参加要求
(一)作品类别
1.商业广告:以广告设计、制作、创意、营销策划等广告形式,宣传企业、产品、服务、形象的商业广告作品(含产品包装设计、城市以及活动宣传作品)。
2.公益广告: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庆祝宁波成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质量强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六个之都”、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金融反诈等重大主题的公益广告作品。
3.大学生广告:全市高等院校广告、传媒、创意、设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创作的广告作品。
(二)作品形式
1.平面类:平面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MB以下。
2.视频类:视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为可网络播放的mp4格式,时长限120秒,分辨率不低于720P,200MB以下。(原始视频文件待入围后提供)
3.音频类:音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为mp3或wma格式,时长限120秒,100MB以下。
(三)作品期限
凡在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31日内创作并首次发布的作品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四)参加对象
1.商业广告:全市企事业单位、广告业从业人员,以及全市热心广告创意人员。广告主是宁波本地企业的作品也可参加(个人作品除外)。
2.公益广告:全市企事业单位、广告业从业人员,以及全市热心广告创意人员。
3.大学生广告:全市高等院校广告、传媒、创意、设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五)报送方式
统一通过电子邮箱报送作品,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邮箱地址:ggc@scjgj.ningbo.gov.cn。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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