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发创新活力,引导科技创新与专利成果转化,促进 “产、学、研、知、金、服”等创新要素融合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设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8项,银奖不超过12项,优秀奖不超过40项。要求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新颖性、创造性高,实用性强、易于实施,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要求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色彩运用和结构造型创造性高,适于工业应用,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
三、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赛项目的专利权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第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人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二)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
(三)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
(四)同一专利权人参赛项目不超过2项;在甬市属以上高校院所每个单位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五)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网址 https://www.zlcp.org.cn/);
(六)有意向金奖和银奖的参赛项目,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报参赛:
1、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
2、权利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3、公职人员作为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4、已在往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及发明创新大赛获奖的专利,以及获得历届浙江省及国家专利奖(或同类奖项)的专利;
5、有专利纠纷尚无最后结果的专利;
6、有其他权属不确定情形的专利。
四、参赛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点击“知产管理”“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要求上传系统的电子文档必须清晰且易于阅读;
2、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对本区域、本单位项目初审后,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上报;
3、经受理部门审查合格给予统一受理编号后,生成合规的项目申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回退。
(二)纸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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