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实际工作需求,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补助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自主询价采购,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相关企业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宁波市场监管局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服务供应商对申报市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补助的市场投入项目进行审计。本项目旨在对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补助审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方式选择,确定2家单位作为本项目服务单位。
项目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服务要求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一 |
海曙、江北、镇海、北仑、慈溪、宁海、象山、高新区域范围内的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补助审计服务 |
35家 |
按照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并交付成果,具体要求详见三。 |
275000元 |
二 |
鄞州、余姚、大榭区域范围内的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补助审计服务 |
35家 |
275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为具有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为2021-2022年度宁波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入围名录的中标人且联合体成员与中标时保持一致。
三、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宁波市财政局印发的《宁波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甬财政基【2003】615号)及相关的文件制度开展工作。
2.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正确执行计价依据,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实行回避制度。承接单位若曾参与受委托评审项目相关审价业务(包括且不限于概算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内审、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应在接受委托前如实说明,不再参与该项目审计工作。
4.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审计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的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过程所知悉的秘密及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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