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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网订店送”药房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药监办发函〔2021〕292号)要求,经过企业自评、组织现场检查、集中评定等级等环节,宁波市评定五星级“网订店送”药房1家,四星级“网订店送”药房31家,三星级“网订店送”药房45家。根据星级评定工作要求,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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