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提升我市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1〕201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标准化补助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20年1月~12月完成的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今年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予以统筹安排。
二、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按规定附上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材料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7月15日前填妥《2020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连同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给市局标准化处。
2.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于2021年7月15日前直接报市局标准化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琪娟、胡屹冰、董巍
联系电话:89189785、89189784、89189797
附件1: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2:2020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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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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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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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域 |
□工业□农业□服务业(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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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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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目录 (证明材料随申请表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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