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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 22 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1 月 7 日至 8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1 月 7 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二级)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11 月 8 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考点设置在杭州,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4 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 3 满 1 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四)二级注册计量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0571-85022425。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同时,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以上相应成绩合格证明。

(一) 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报考人员于 8 月 10 日至 19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通过(一般 24 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在线核验通过的(一般 24 小时后),再次登陆网报系统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填报和选择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对于持中专、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无法在线核验,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况处理。

(三)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1 月 2 日至 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四)告知承诺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通常需经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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