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两创办〔2017〕2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下载:附件下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重点项目管理细则》(甬市监综〔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初审、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复核、评审,拟认定宁波明鹅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172家企业符合宁波市“个转企”奖励扶持资金发放条件,宁波市鄞州三湾水产种苗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宁波市“个转企”创业之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拟认定2018年“个转企”资金补助与“个转企”创业之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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