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正文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质量强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ll一2020年)》,深化“质优宁波”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定于9月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ll一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施全面质量提升,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动宁波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加快建成名城名都。

  二、活动主题

  深化“质优宁波”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落实《2018年宁波市全面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围绕年度目标,广泛动员部署,推动各地各相关行业全面开展制造业质量、农业质量、服务业质量、政务服务质量、城乡质量、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动六大领域质量提档升级,推动质量发展成果共享,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满意度和质量获得感。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顿、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聚焦质量违法行为易发、高发重点地区,推进区域集中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质量问题频发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质量问题。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加大质量宣传力度,策划组织“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近年来质量提升的做法和实效。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发布宁波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推动实施一批质量提升项目。强化社会信用宣传,公布一批优秀《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做法。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

  (五)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力转型发展。综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推进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融合,打造“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及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开展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活动,总结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效率,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质量提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提高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骨干龙头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引导行业上下游、同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各地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质量总体水平。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全市“质量月”活动。要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各质量强区县(市)办公室请于2018年l0月5日前将活动情况小结、有关图片、视频以及本地开展的“质量月”活动统计表(附件4)报送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联系人:高华兴;电话:18888678066;邮箱:nbzlqs@126.com)。

附件:1.2018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单位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18年全市“质量月”各区县(市)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4.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

2018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市质监局:组织举办2018年宁波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宁波发展质量评价结果。组织媒体做好“质优宁波”建设及各地各领域质量提升工作与成效宣传。投放质量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开展电冰箱专项执法行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与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子计价秤销售单位在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水表型式批准一致性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净水器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轨道交通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申明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抽查。集中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旅游景区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等三个地方标准。开放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注册和实名认证,方便企业及时获取标准信息和资源。

  市发改委:利用网络媒体等开展《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传工作。做好《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大对全市涉煤企业监管力度,拟对相关企业在经营或使用过程中的煤质进行检测,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整改力度。

  市经信委:组织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参加工信部和中国质量协会举办的全国质量标杆交流活动。精心组织好全球智能经济峰会暨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博览会。组织《产业争先高级研修班》、《中小企业绩效管理》、《电子设计可靠性工程》等系列培训班。

  市住建委: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工程技术创新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预伴混凝土搅拌站、建筑用砂质量、装配式建筑质量、全装修住宅质量等专项督查与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培训班。策划一期“工程质量控制”建协公益沙龙。

  市环保局:强化《2018年宁波市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落实,继续推进剩余57家重点工业行业VOCs污染企业和334家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的VOCs治理工作。强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确保2018年新启动创建的100个镇(乡、街道)项目稳步推进。全面启动2018年需核发的石化合成材料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各区县(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工作。继续推动环境教育,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环保热线的日常管理,受理公众对环保工作情况的意见、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检举。

  市科技局:开展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提升科技创新质量与自主创新产品质量圆桌会议。开展“科技争投”科技发展质量提升工作组织动员会。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发明专利质量培训班。举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专利挖掘方法培训会议。开展发明专利质量专项整改活动。推进“建设海洋生态城、蓝色粮仓”主题的提升海洋环境质量、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辅导座谈暨提升新能源汽车发展质量动员会。推动农业科技领域“星创天地”品质提升,推进我市农业质量进步。

  市旅发委:组织召开“打造品质旅游共话美好生活”宁波品质旅游发展论坛暨旅行商大会,围绕“品质”主题,共商新形势下旅游企业多元、跨界发展,打造个性化、品质化产品,满足旅游市场需求,持续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大星级旅行社评定力度,组织开展品质旅行社培训及星级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旅行社行业品质意识。

  市商务委:开展质量建设政策宣传,通过发放质量宣传手册、图片,播放、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宣传质量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全民参与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引导企业强化诚信教育,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企业诚信度。开展品牌效应宣传,引导企业做好出口创牌工作和境外商标、体系认证、营销网络和专利申请等工作,推进2018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引导出口企业扩大自主品牌,扩大“宁波制造”影响力。

  市交通委:组织沥青路面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原材料进行抽检。印发施工标准化汇编。开展班组标准化指南交流会并进行汇编。开展质量通病三年行动并组织调研。组织围挡专项整治督查。开展工地试验室专项检查。开展监理工作信息化现场会。组织最美监理窗口创建申报。开展啄木鸟服务小分队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家具、生活用水器具、建材商品、汽车内饰及零部件等商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发布抽检结果,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通过大众传媒向社会通报不合格产品、商家和市场。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提高超市优质农产品覆盖率。一是联合农业、海洋渔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我市优质农产品、水产品清单;二是组织召开对接会,引入基地直供产品,为优质农产品主动牵线搭桥,进一步优化超市采购渠道;三是以叶菜、动物内脏、淡水产等高风险品种为重点品种,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检和快检。

  市农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协管员培训,采用送教下乡的形式,9月在各区县(市)分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协管员巡回培训,计划完成培训600人左右,系统讲解农村垃圾分类相关制度、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先进模式、规范运营管理等,促进农村居民养成垃圾,规范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等习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市农业局:组织开展“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征文、“三品一标”走进社区“质量兴农主题日”、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兽药、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级畜禽产品与地产蔬菜质量抽检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开展省级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开展限用农药退市工作督查、养殖单位生产记录和农(兽)药经营记录检查、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地产蔬菜质量抽检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等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市林业局:以森林资源集聚区、林特产业基地为建设重点区域,推动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林业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实施林业经济融合发展“五百工程”,推进森林健康养生园、现代林业经营主体和林特休闲体验园创建和评定工作。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林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确保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ichangjianguanju_shigongshangju_/20181009/399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