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摸清我市工业管道现状,逐步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市局决定自2018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管道基础数据专项排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基础数据专项排查,基本摸清全市工业管道的数量、区域分布、使用年限、登记状态、检验情况和风险程度等情况,建立较为完整的工业管道安全监管数据库,为后续全面推进工业管道整治做好数据准备。同时,帮助指导使用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业管道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排查范围、对象和方法
(一)本次排查的范围是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工业管道,包括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和制冷管道。
(二)本次排查的对象包括:
1、MIS系统设备监管板块中列出的所有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含原管道数据库导入的使用单位);
2、全市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3、全市电站锅炉使用单位;
4、各地认为有必要排查的其他单位。
(三)排查方法
1、整理现有数据,形成使用单位及现有管道数据清单;
2、将现有数据分发到各管道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组织全面核对,并将核对确认后的数据上报各地监管部门;
3、各地对使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督促使用单位根据抽查情况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数据统一导入系统。
三、工作流程
本次专项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数据初整阶段,2018年2月-3月):由市特检院组织力量对MIS系统现有的工业管道数据进行全面整合,重点完善设备登记状态、检验信息(有效期)等信息。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4月-5月):由各地监管部门组织列入排查对象的使用单位,通过大客户平台数据导出功能导出本单位的工业管道数据,与实际使用的管道进行逐一比对,根据现状确定最新管道数据,并增加必要的介质危险程度等参数信息,连同工业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发送到各地监管部门指定邮箱。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阶段,2018年6月):由各地监管部门对使用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抽查核对,发现不一致情况的,督促使用单位对数据及时予以修正完善。各地完成数据核查后,统一提交市特检院导入MIS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工业管道基础数据专项排查是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充分动员,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切实保证采集数据的完整、准确。市特检院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做好数据梳理,按时完成数据初整工作。
(二)强化系统支撑。市特检院要根据《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甬质特发[2018]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板块和大客户服务平台的有关功能,为数据排查工作提供平台支撑。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和市特检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开展数据排查的同时,积极宣传工业管道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企业员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为后续全面推进工业管道的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对使用单位数据自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时难以处置的,应及时报告市局。市局将定期通报本次基础数据专项排查的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市局特监处联系人:陆建明;
联系电话:87876477。
附件:工业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pdf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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