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3〕30号)和《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2016年6月30日前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5件、修改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次决定废止的文件,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失效。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宁波市能源计量人员备案规定 |
甬质量发〔2010〕137号 |
ZJBC30—2010-0001 |
2 |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
甬质法〔2011〕62号 |
ZJBC30—2011-0001 |
3 |
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办法 |
甬质标〔2012〕138号 |
ZJBC30—2012-0001 |
4 |
关于印发《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当场审查发证的“承诺许可”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甬质发〔2014〕93号 |
ZJBC30-2014-0001 |
5 |
关于印发《宁波市质监局行政许可裁量权行使规则(试行)》的通知 |
甬质发〔2015〕26号 |
ZJBC30-2015-0001 |
6 |
关于印发《宁波市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甬质评发〔2015〕138号 |
ZJBC30-2015-0002 |
7 |
关于加强邮政快递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甬质联发〔2015〕6号 |
ZJBC30-2015-0003 |
8 |
关于发布《宁波市企业质量信用办法》的通知 |
甬质管发〔2016〕45号 |
ZJBC30-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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