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特检院,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市质监局制定了《宁波市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宁波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虽然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基本稳定,万台设备事故起数逐年下降,但总体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因此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思想重视、目标明确、行动自觉、方法科学、工作扎实,切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的协作,共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针对本地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不同重要时段的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治理,不留后患。对严重危及安全或企业拒绝整改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责令停止设备运行,必要时责令停产整顿。
(四)统筹推进,提高效能。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信息监管体系、行政监管组织体系、安全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构建结合起来,与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形成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宁波市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为规范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11〕323号)等规定,市质监局结合宁波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遵循“企业主体、属地管理、部门监督、检验支撑、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使用、检验检查、维护保养等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和行政监管,促进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二、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11〕323号)的规定,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各层面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要认真履行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要求,及时排查、治理各项事故隐患,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一)、岗位基本职责
1、单位管理层(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依法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赋予相应权责;明确单位管理层(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班组(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监控、验收、建档等制度并有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和设备维修保养的各项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专项督查活动。
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是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机构(人员),负责做好相关制度的宣贯落实;建立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附件)管理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编制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附件)法定检验、自行检查和日常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计划、方案、表(卡),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工作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生产班组(作业人员)开展在用设备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
3、生产班组(作业人员)。生产班组(作业人员)是特种设备操作使用的直接责任者,应按规定要求正确操作、使用特种设备,按时检查所用设备安全状况,并及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记录。
(二)、事故隐患的排查
1、单位管理层(负责人)应重视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活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并通过制度建设和工作保障充分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班组(作业人员)和相关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营造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作氛围。
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应按制度和规定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使用、检验检查、维护保养等环节的隐患排查。可参照《特种设备安全基本要求检查表》(附件3)要求,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安全装置(附件)定期校验等情况,及时排查非法操作、非法使用等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自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指导督促生产班组(作业人员)开展在用设备日常检查和保养,深入分析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和运行故障,及时排查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附件)的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置,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生产班组(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作业。要按照“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在用设备的日常检查与保养责任制。可参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自查表》(附件4)内容,实施在用设备的日常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公众场所运营设备,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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