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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特检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甬党〔2010〕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8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01号),全面深化“平安宁波”建设,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和国家质监总局、省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基层基础,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2年底,基本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上下贯通、联动协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信息网络,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的工作责任机制,全市特种设备企业履责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基本健全,安全隐患预防能力明显提升。

  (二)到2013年底,基于特种设备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建设的分级、分等评价和分类监管机制有效实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有效推进,“五预五查”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隐患排查与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人员伤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构建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格局。

  1、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积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监管经费和装备保障,完善政府层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考核机制。2012年,重点将特种设备“三非”排查、隐患治理等工作要求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逐步提高考核权重。

  2、完善部门协作机制。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研究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一岗双责”,深化综合监察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特种设备安全要求列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3、夯实基层安全监管组织基础。积极争取从政府层面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乡镇(街道)安监站(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正确协调基层质监站(所)和乡镇(街道)安监站(所)的工作关系。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基层监管组织网络的向下延伸,全面构建以一线专职监管人员为节点,由乡镇(街道)安监员、村(社区)协管员、企业管理人员“三员”组成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4、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乡镇(街道)安监员、村(社区)协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现场巡查能力、隐患治理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应对能力。到2012年底,各地基本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机制。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积极采取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管理机构、人员,明确层级安全责任制,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积极开展面向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管理负责人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自我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

  2、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研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的逐级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并将排查、治理信息统一纳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3、推动企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基于特种设备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建设的分级、分等评价和分类监管机制,实施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建设。2012年,重点对电梯维保、气瓶充装企业进行分级、分等评价,并逐步扩展到其它行业。根据分类评价的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对综合评价分值低、安全管理差的企业(C、D类),加强执法检查、实施重点监管,督促整改落实,提高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在高危行业和重点监管企业中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强与安监、贸易、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完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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