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宁波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
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新扩围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
2.进一步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除国家、省已出台的政策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减半征收2022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其中5个特困行业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5.加强金融纾困帮扶。单列应急融资规模额度,给予中小企业应急融资支持。对受疫情等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无抵押贷款、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辖内金融机构实施减费让利,鼓励市内法人银行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减免利息。
6.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扶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创新设计金融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联合会商帮扶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以供应链融资和政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7.加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力度。鼓励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经营性房产业主,按实际免租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2022年租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商会、协会、事务所承租国有房屋可视同小微企业纳入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8.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延续实行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欠费用缓缴期限延长至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对本市营运货车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给予一定补助。对受疫情影响的电影院,按照实有座位数量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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