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鼓励和引导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实施细则》(甬商务消费〔2022〕45 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创业补助、就业补助资金,统一由家政企业逐年分开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创业补助
1.申报企业须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2017年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主营是入户提供烹饪、保洁、搬家、 育婴、照护、收纳等服务的家政企业。
2.企业应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员工人数不少于3人,2021年度企业实际营收不低于50万元。
3.截止2021年底企业存续期满一年。
4.企业依法纳税并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5.企业应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或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宁波市家政服务业居家上门服务证管理系统等政府管理系统注册并完成信息填报。
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宁波网站“失信名单公示”栏目(http://credit.ningbo.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没有在兑现政策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记录。诚信核查期,以申报截止日为核查起始日,追溯三年。
7.对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按第一申报年度5万元、第二申报年度3万元、第三申报年度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就业补助
1.申报企业须为2017年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当前就业的,且主营是入户提供烹饪、保洁、搬家、育婴、照护、收纳等服务的家政企业。
2.企业应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与补助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3.截止2021年底补助申请人应在家政企业连续就业满一年。
4.企业和补助申请人应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或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宁波市家政服务业居家上门服务证管理系统等政府管理系统注册并完成信息填报。
5.企业和补助申请人没有在信用宁波网站“失信名单公示”栏目(http://credit.ningbo.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没有在兑现政策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记录。诚信核查期,以申报截止日为核查起始日,追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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