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解决养殖尾水随意排放行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甬农发〔2021〕37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非法养殖以及养殖尾水直排或超标入海问题的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nongyeju/20210423/34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