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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铁沿线农业生产棚膜加固等专项整治的通知

朗读
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功能区                                                                                                        王才平
急               甬农电〔2019〕4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韩正副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市高铁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严防高铁沿线农业种养(殖)生产相关轻漂浮物引发高铁运行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2019年12月初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铁沿线农业生产棚膜加固等专项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维护高铁运行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利用20天左右时间,指导高铁沿线各乡镇(街道),整治涉及农业种养(殖)生产相关的农用种植大棚及塑料薄膜、遮阳网(防晒网)等轻漂浮物安全隐患问题点位(见附件),按期完成辖区内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二、精心指导,加固棚膜(网)设施
为消除农业生产棚膜等轻漂浮物安全隐患,增强抗风能力,必须采取加固等措施。一是加固农用大棚,重点检查大棚结构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提升大棚及其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韧度,加强大棚抵抗外力的整体稳定能力,若发现老化或损坏的大棚及其构件应予以拆除或更换;二是增固农用塑料棚膜(地膜),大棚膜应选用足够厚度的防老化防雾滴聚乙烯、EVA等多功能农膜,采用质地柔软的圆形或扁形专用压膜线加固,不宜采用钢丝替代,压膜线间隔不超过1米,使用地锚锚固,压膜线顶部和侧面用八字簧固定,棚膜(地膜)两侧基部用土块压紧压实;三是扎紧扎实遮阳网(防晒网)等轻漂浮物,增加专用压膜线固定,对老旧、破损的遮阳网(防晒网)及时清理或更换,遮阳网、防虫网、塑料薄膜、压膜线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1个种植季节;四是对特殊恶劣天气,在大风、大雪和暴雨来临之前,全面检查大棚的密封性能,紧闭门窗,绷紧塑料薄膜、拉紧压膜线,在极端天气过后应全面检查大棚设施、覆盖材料有无损坏或异常,如有发现及时修复。
三、清洁田园,规范废弃物处理
按照打造清洁田园、美丽乡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废弃塑料农膜、遮阳网等清理和污染防治,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依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及时清理高铁沿线农田的废旧大棚及塑料薄膜、遮阳网(防晒网)等轻漂浮物,做到定点归集、规范分类和回收处理,废弃物不得弃留在农田或随意丢弃。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由使用者负责归集整理、清运至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点或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利用废旧农膜等物料,私自搭建临时违法设施造成城市形象影响行为的给予坚决整治,确保农田环境整洁美观。
四、加强巡查,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两个维护”的一次重要检验,加强与属地“三改一拆”办的沟通衔接,加强高铁沿线区域涉农轻漂浮物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和督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基层乡镇(街道)工作有序推进,确保12月31日前安全隐患问题点位如期验收销号。要立足常态长效,加强管控,坚持“防治结合、注重预防”的原则,既要消除已有隐患存量,又要防止新的隐患产生,建立形成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高铁沿线环境。各地要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联系人名单请于12月10日前上报,隐患整治完成情况请于12月31日上报。
联系人:贾红军  市农业农村局,电话:89186280,13967878528;王旭伟  市农技推广总站,电话:89385582,13056766886。
附件:宁波市农业轻漂浮物点位与整治完成时限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宁波市农业轻漂浮物点位与整治完成时限表
区县(市) 点位总数 镇乡(街道)
分布数
整治完成时限
海曙区 1 南门 1 12月初-12月31日:制定落实措施,开展日常巡查和工作督导,实行挂销号管理,全面完成已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
江北区 10 慈城 5
文教 3
洪塘 1
庄桥 1
鄞州区 17 云龙 6
下应 4
邱隘 3
姜山 2
东郊 2
奉化区 9 莼湖 7
西坞 2
余姚市 33 马渚 26
三七市 6
凤山 1
慈溪市 1 横河 1
宁海县 10 一市 4
跃龙 2
西店 2
前童 2
东钱湖
管委会
1 东钱湖 1
合计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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