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社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局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甬市监综〔2019〕25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56号),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牵头负责,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五大行动”市局联系人
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五大行动”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任务,请与下面的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联系,涉及其他部门的整治任务,可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
(一)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场销售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朱锡康,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联系方式:89156193。
(二)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任盛辉,市畜牧兽医处,联系方式:89186237。
(三)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石钢德,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联系方式:89187057。
(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翁宇挺,市畜牧兽医局,联系方式:89385561。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联系人:彭联,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方式:89187063。
二、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请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的构成(详见甬市监综〔2019〕254号中附件1),组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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