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甬农发〔2019〕123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管理中心、大榭开发区社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2019〕2号通告)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农渔船港函〔2019〕13号)精神,确保我市今年8月1日起大中型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认真学习《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2019〕2号,以下简称《通告》)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农渔船港函〔2019〕13号)精神,深刻理解国务院取消船舶进出渔港签证,改为实行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落实工作,提高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作为推进渔船渔港管理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促进渔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实施,将报告工作作为依港管人管船和保障渔船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予以贯彻落实。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落实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要加强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分管领导亲自组织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体系,把工作抓细抓好抓实。
二、加强宣传培训,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扎实开展《通告》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对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为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施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标语、平台短信、村(公司)动员等多种形式,深入渔区、渔港、渔村宣传,将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要求传达到每艘渔船,要在各主要港口、码头显要位置粘贴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系统二维码,方便渔民手机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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