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瞪羚之星”企业认定办法》(甬科高〔2025〕87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研究确定拟认定宁波市“瞪羚之星”企业67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4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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