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2025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以下简称“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
一、申报遴选安排
2025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全年受理申报,分2批次集中遴选,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一批集中遴选,2025年5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二批集中遴选。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25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引进支持制造业项目、高校院所科研项目、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其中:制造业项目重点支持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关键产业,助力打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标志性产业链;高校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宁波高水平大学建设所需的相关学科人才和团队;院所科研项目重点支持赋能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示范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教育文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等产业;现代农业项目重点支持现代种业、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数字农业及设施化等。重点支持赛道详见附件。
已全职落地宁波的项目、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的人才领衔的项目、已获专业机构投资的创业项目、已获宁波下辖区(县、市)及开发区政策支持的项目以及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攻关任务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5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分制造业项目、高校院所科研项目、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开展遴选。
(一)制造业项目
仅限依托在甬企业申报,分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创新团队、资本引才团队等6个类别。
1.创业人才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第一批截至2025年4月30日满3年;第二批截至2025年8月31日满3年,下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近5年内来宁波工作或创业(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第一批截至2025年4月30日、第二批截至2025年8月3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满1年);或申报人在海外取得学位,且在海外有创业经验或曾任海外高校院所、企业中高级职务的,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2年(2023年1月1日以后),计划来宁波创业。
(3)申报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不含股权穿透部分,下同)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
(4)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2.创新人才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近2年内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2023年1月1日以后),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依托单位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3.青年人才项目
重点支持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4.创业团队项目
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本科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工作或创业(2022年1月1日以后),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入选后团队带头人和成员至少有一半须全职在宁波项目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带头人和成员在申报企业中直接持有的在宁波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团队成员持股不少于2名。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5.创新团队项目
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项目依托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依托单位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6.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资本引才团队应有较好市场前景,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来宁波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本科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工作或创业,且已在宁波创办企业(第一批截至2025年4月30日、第二批截至2025年8月3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入选后团队带头人和成员至少有一半须全职在宁波项目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40%(含带头人和成员在申报企业中直接持有的在宁波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团队成员持股不少于2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kejiju_shizhishichanquanju_/20250210/44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