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浙江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
(一)申报对象
符合《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认定条件并已按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火炬统计的省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申报,其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进行申报,点击“办事大厅”专栏,搜索并选择“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点击“业务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申报系统,点击左侧“业务填报”,再依次点击“开始申报【政府服务2.0】”—“在线办理”—“进入办事”,随后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8月19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县、市)科技管理单位于8月26日之前完成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
(一)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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