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发挥政府资金产业引导功能,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拟组建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子基金(以下简称“天使子基金”),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使子基金设立的基本要求
(一)注册地要求:天使子基金注册在宁波市。
(二)组织形式:天使子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等组织形式。
(三)存续期限:天使子基金存续期限由合同、合伙协议约定,原则上不超过8年。
(四)投资领域:天使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宁波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重点发展的其他产业。如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
(五)投资地域:天使子基金投资宁波市的金额不低于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约定倍数。
(六)收益分配:投资收益分配原则上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
二、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机构:天使子基金可由一家申请机构提出组建申请,也可以多家申请机构共同提出组建申请(须明确其中一家作为代表方)。
(二)机构条件:天使子基金申请机构包括社会投资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等两类。申请机构需依法设立,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满足实缴注册资本要求。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主要指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源头单位、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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