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年报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我市2020年度至2022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方式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
1. 点击“服务事项”或者“在线办事”——“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右侧“办理入口”,经验证登录,进入“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点击右侧“我要办理”。
2. 点击右侧“2022年高企发展情况”模块的“填报”按钮,在线逐项填写年报数据,每一步填写完毕后先点击“保存数据”,全部数据填写并保存完后,再点击“检查和原因”,发现有错警提示的要进行原因说明或核实修正数据,最后点击“提交”。后续请关注所填年报是否通过审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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