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集聚高层次外国人才,支撑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甬政发〔2009〕100号)、《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海外工程师不得为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三)引进海外工程师在我市受聘企业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以企业与海外工程师个人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以出入境时间为准),从事研发、设计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作要求。
不包括外方股东境外派遣、关联企业境外派遣的外籍员工。
(四)海外工程师聘用年薪达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需在合同期内)实际发放年薪为准。
(五)同一家企业聘请同一名海外工程师获得过2020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的,不可申报本年度资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本款上述限制,可以申报本年度资助:
1.仍在有效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2.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平台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以国家、省、市认定文件为准;
3.海外工程师是已立项且仍在研的宁波市重点技术研发项目负责人的。
(六)同一家企业聘请同一名海外工程师获得过2021年度市级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的,不可申报本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资助。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审核流程
1.申报企业以法人身份注册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在线申报。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网站,点击“宁波市人才项目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单位信息、海外工程师信息、出入境明细、年薪支付明细、绩效统计等内容。
2.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并会同属地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生成《2021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汇总表》,并联合行文附该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行文内容应包括审核结果、区(县、市)级资助的资额和兑现时间。
3.市科技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后,会同市财政局发文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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