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全面掌握2022年度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机构”)R&D经费、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费用支出现状,将有研发活动的科研机构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全部纳入统计范围,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研机构R&D经费、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费用以及新增纳统单位摸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照附件1“科研机构纳统条件”、附件2“规上企业纳统条件”,对所属区域内符合纳统条件的科研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并将新增纳统单位情况参照附件3“新增纳统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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