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乡村共富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21〕73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宁波市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是指由团队科技特派员围绕乡村特色产业链及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针对派驻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
二、支持内容
支持团队科技特派员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活动,重点内容为:
(一)面向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需求,大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及农村民生等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面向乡村共富建设需求,围绕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区域特色的农业区域品牌。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等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乡村科技人才队伍。
三、主要绩效指标
(一)引进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建立示范基地,解决乡村产业链的技术需求,提高农业效益。
(二)开展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等,为签约服务单位开展多种形式技术服务,举办技术培训、发放科技资料等活动,通过示范带动提升相关技术水平。
(三)宣传报道相关做法与成效,提高科技特派员影响力。
(四)其它社会与经济效益。
四、资助方式及管理要求
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拟立项支持不超过40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采用竞争择优立项、事前支付方式拨付,项目实施周期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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