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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宁波科技大市场自运营以来,构建了多级联动、协同服务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其中专业市场和入驻机构在开展企业技术需求难题挖掘及成果转移对接相关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扩大技术转移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促进产学研合作,现决定继续在全市组织申报宁波科技大市场专业市场和入驻机构。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市场申报事项
(一)专业市场的主要工作
利用自身优势,深入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和难题,与市级市场联动,利用各种资源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组织开展各项科技合作交流及对接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
(二)申报对象
1.在服务企业中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行业协会;
2.具有专业特色,并与我市产业紧密结合的技术服务平台;
3.在市内具有一定服务企业基础和规模的技术服务机构。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营非盈利单位;
2.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商业记录,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四)政策支持
1.宁波科技大市场将对入围的专业市场根据业绩考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实行优奖劣汰;
2.获得宁波科技大市场各类科技资源支持。
二、入驻机构申报事项
(一)入驻机构类型
1.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类机构。包括市外高校、科研院所拟在甬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等。
2.技术服务类机构。包括知识产权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
3.咨询类服务机构。包括科技项目咨询、难题诊断、技术评估、管理策划及其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
(二)入驻方式
在大市场设立常设服务机构,有至少2人以上的团队人员长驻办公,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1.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专业服务能力,并无不良商业记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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